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司法辅助拍卖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 10月7日10时至2024年10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1,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东省龙湖区新津路68号水蓝湾地下室1-79号车位。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13929636266(张同志)。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提前两天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
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路68号水蓝湾地下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
1、拍卖物的建筑来源、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款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最后核实为准。
2、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物的瑕疵及潜在风险不承担责任。
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应缴纳相关的税、费,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清楚。
4、所有拍卖、过户相关的税、费,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各自承担。
5、原不动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尽快缴清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买受人应在可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转让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妥有关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手续,并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应由原不动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
6、涉及欠费(包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7、拍卖物已清退并交由本院处置。
上述拍卖拍卖财产所附条件在拍卖前向竞买人或承受人明示。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598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5执225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9636266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请详阅粤安诚评报字(2024)总字02206号/FYQT(G)0021号。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087。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韩江路33号)。
网址: http://www.stcourts.gov.cn/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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